在本声明中,「我们」是指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 Hong Kong Cyberport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我们必遵守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条例」)中所载列的规定,尽力保障阁下资料的私隐。本声明详细列明收集和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的相关事宜。
甲. 为向阁下提供最新资讯、服务、产品或设施或开展下列「阁下的资料的用途及使用」部分所列明的活动,我们需要不时向阁下收集个人资料。阁下无义务提供所要求的个人资料,惟如阁下未能提供所要求的个人资料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我们可能无法向阁下提供该等最新资讯、服务、产品、设施或活动。
乙. 我们亦可能产生及编制有关阁下的资料。由阁下提供的个人资料以及所有我们不时产生及编制的有关阁下的资料统称?「阁下的资料」。
丙. 我们可能不时将阁下的资料用於以下一个或多个用途:
丁. 在一般情况下,阁下的资料将不会以可辨识阁下身份的方式披露予或转移至任何其他第三方,惟以下情况除外:
戍. 由於上述各方可能位於香港境外,阁下的资料可能被转移至香港境外。
己. 我们仅可在阁下同意或不反对的情况下於直接促销中使用阁下的资料。就直接促销,我们拟:
就本己段而言,「数码港」是指位於薄扶林钢?湾的社区或发展项目,包括其写字楼、中心及商场。
庚. 如阁下同意我们於直接促销中使用阁下的资料,请於相关的回条或资料收集表格的方格填上(√)以行使阁下接受促销的选择权。有关之样本如下:
回条 /资料收集表格
本人已阅读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数码港管理公司」)Hong Kong Cyberport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之《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包括於直接促销中使用本人的个人资料的部分,并明白当中内容。透过剔选下方空格,本人表明同意数码港管理公司使用本人的个人资料(主要为本人姓名及联络资料),向本人直接推广服务、?品、设施、活动及其他主题(主要为与数码港管理公司、数码港或数码港之合作伙伴或数码港内之商店或商户有关、或於数码港内提供或举办的服务、?品、设施、活动、项目及主题),详情载列於《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中。
□ 本人同意接收直接促销资料。
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 日期: |
阁下亦可在任何时间致函至下列地址联络我们的资料保护主任,或透过我们直接促销资料内提供的联络资料联络我们,以行使阁下拒绝促销的选择权。
请参阅我们的私隐政策声明。
阁下有权查阅或更改我们所持有的阁下的资料。我们可能就管理及处理阁下查阅资料的要求向阁下收取合理的费用。如阁下需要查询我们是否持有阁下的资料或者需要查阅该等资料或更改阁下的资料中的任何不准确的部分,请发送电邮至[[email protected]]或致函至[香港数码港道100号数码港2座11?1102-04室] 联络我们的资料保护主任。
本声明以英文撰写,并可能翻译成其他语言。如英文版本与翻译版本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版本?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