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

私隐政策声明

在本私隐政策声明中,"我们"是指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Hong Kong Cyber​​port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以及我们的子公司、联营公司或关联公司,而"条例"是指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个人资料"是指根据"条例"所界定的个人资料。

数码港的政策

我们致力全面恪守条例中所载列的责任及要求,尊重及保障我们的客户、访客或网站使用者("使用者"或"阁下")的私隐及个人资料。本声明为阁下提供我们如何处理阁下的个人资料的详情。

个人资料的收集及使用

阁下浏览我们的网站时,我们将会记录阁下的浏览为"点击"(请参阅下列"小型文字档案的使用"部分)。网站伺服器会记录阁下的浏览资料,包括阁下的网络协议地址(及网域名称)、浏览器类别及设定、语言设定、地理位置、操作系统以及之前浏览的网页。这些资料将会用于改善及优化网站服务,以及用于"安全事故调查"(例如追踪可疑黑客攻击的来源)。

我们有时可能会透过电子或书面方式要求阁下自愿向我们提供个人资料。当阁下报名参加或出席数码港举办的活动、订购数码港提供的服务或订阅数码港的电子通讯时,上述情况可能会发生。当阁下参加数码港举办的活动如培训活动或座谈会时,我们可能会要求阁下提供姓名、公司名称、联络电话及电邮地址,以便我们有效管理活动及通知阁下有关报名的状况。符合条例规定的用于符合条例规定的用途。详情请参阅我们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资料转移

除非是条例所授权、要求或准许、或符合条例规定的披露及转移,否则数码港不会将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向第三方披露或转移。详情请参阅我们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资料保安

我们须采取所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保障个人资料不会未经授权或意外地被查阅、处理、删除、丧失或使用。数码港致力保护其所持有的任何个人资料,避免出现上述情况。我们采用业界标准的加密技术及受限制的存取机制以减低相关风险。

鉴于互联网空间的开放性质,即使我们履行责任保障个人资料的安全,我们亦无法保证互联网通讯的绝对安全。在阁下透过网上提任何交个人资料前,阁下须先自行评估并接受相关风险。

小型文字档案的使用

当阁下浏览我们的网站时,阁下的装置将会储存小型文字档案。大部分浏览器均设定为自动接受小型文字档案。阁下亦可更改浏览器设定为"拒绝接受"小型文字档案。通过网站的小型文字档案收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阁下现行的操作系统及网页浏览器的版本,而该等资料仅将用于管理网站及改善网站体验。

个人资料的准确性及保留期间

根据条例要求,我们须采取所有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i)我们持有的个人资料属准确无误;且(ii)除非获法律准许或要求,否则我们持有的个人资料的保留时间不超过达致原来目的实际所需。详情请参阅我们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直接促销

在遵守条例项下的适用规定及在阁下同意的前提下,我们可能不时向阁下发送推广服务、产品、设施或活动的直接促销资料。阁下已获提供渠道或设施,以行使阁下选择拒绝或退出直接促销的权利。详情请参阅我们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未经阁下同意,我们不会将阁下的个人资料提供予第三方作直接促销或其他不相关的用途。

连接到其他网站之连结

本网站可能载有连接到由其他人士维持之网站的连结,在阁下与该等人士进行互动的过程中,该等网站可能会收集阁下的个人资料。该等人士对个人资料的收集及使用不属我们的控制范围,而我们对其所作出的行动概不负责。请在点击任何连结前审慎考虑。

查阅及改资料的要求

根据条例,阁下有权要求查阅及改正由我们持有的阁下的个人资料。详情请参阅我们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提出意见

我们会定期审阅我们的隐私政策及常规。本声明的任何更改将在我们的网站发布后生效。

欢迎阁下向我们的私隐措施提出有关意见、问题及反馈。所有与本声明或我们的私隐措施相关的查询,请发送电邮至 dpo@cyberport.hk 或致函至香港数码港道100号数码港2座6楼联络我们的资料保护主任。

本声明以英文撰写,并可能翻译成其他语言。如英文版本与翻译版本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