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在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声明")中,"我们"是指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 Hong Kong Cyberport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以及我们的子公司、联营公司或关联公司,"条例"是指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中所载列的规定,而"个人资料"是指根据"条例"所界定的个人资料。本声明乃按照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所发出的指引而制订。本声明载列我们就阁下的个人资料所采用的政策和实务。本声明旨在补充我们的"私隐政策声明"。

个人资料的收集

甲. 为向阁下提供最新资讯、服务、产品或设施或开展下列"个人资料的用途及使用"部分所列明的活动,我们需要不时向阁下收集个人资料。阁下无义务提供所要求的个人资料,惟如阁下决定不提供所要求的个人资料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阁下知悉我们可能无法向阁下提供该等最新资讯、服务、产品、设施或活动。

个人资料的用途及使用

乙. 我们可能将阁下提供的个人资料用于以下一个或多个用途:

  1. 提供最新资讯、服务、产品、设施或活动(包括我们的网站),以及与行政、管理、业务营运及维护服务(包括处理服务、产品、设施或活动的申请或要求)有关之事宜;
  2. 与阁下联络(包括回应阁下的查询或查阅资料的要求);
  3. 设计或提供比赛、游戏、抽奖、推广活动、调查或活动;
  4. 促销服务、产品、设施、活动或其他主题(详情请参阅下列「于直接促销中使用个人资料」部分,阁下可选择拒绝接收促销资讯);
  5. 提供、管理及經營任何會籍、忠誠或獎賞計劃;
  6. 管理及维护网站运作,及于有需要时诊断问题;
  7. 设计、检阅、评估及改善我们所提供的服务、产品、设施或活动(包括为该等目的进行研究、调查及分析);
  8. 调查及处理涉及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客户、访客或网站使用者的投诉、索偿或事件;
  9. 防止、侦察或调查可疑或非法活动;
  10. 按香港境内或境外适用的任何法律、法庭命令、指令、守则或指引的要求作出披露;
  11. 寻求专业意见;及
  12. 其他不时按法例所许可的用途。

个人资料的转移

丙. 在一般情况下,阁下的个人资料将不会以可辨识阁下身份的方式披露予或转移至任何其他第三方,惟以下情况除外:

  1. 如果我们使用提供行政管理、保险、电讯、资讯科技、电脑、数据处理、内容传输、促销支援或其他服务的第三方供应商或服务供应商,以支援我们的业务营运或促进我们提供服务、产品、设施或活动,我们可能向该等供应商或服务供应商提供阁下的个人资料。
  2. 如果任何法律、法例、法庭命令、指令、守则或指引要求作出披露,我们可能根据该等法律或规定向有关政府或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或监管机构披露阁下的个人资料。
  3. 此外,就以上"个人资料的用途及使用"部分载列的目的,阁下的个人资料可能会提供、披露或转移予任何对我们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士(包括我们的会计师、核数师、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以及我们的任何子公司、控股公司、联营公司或关联公司]。

丁. 由于上述各方可能位于香港境外,阁下的个人资料可能被转移至香港境外。

於直接促销中使用个人资料

戊. 我们仅可在阁下同意或不反对的情况下于直接促销中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就直接促销,我们拟:

  1. 使用我们不时收集、编制、产生或持有的阁下的姓名及联络资料、客户分析资料、服务及产品组合资料、及交易模式及行为;及
  2. 促销及推广不时与我们或"数码港"的合作伙伴或"数码港"内之商店或商户有关、或于"数码港"内提供或举办的服务、产品、设施、活动、比赛、会议、抽奖及项目(包括消费商品、餐饮、书本及文具、儿童商品、时装及配饰、视力类产品、手表、珠宝、奢侈品、个人护理、保健及美容产品及服务、家具及家用电器、花店、运动器材及产品、电子产品及器材、银行及金融服务、电影院及剧院、文化娱乐设施及活动、慈善活动、及泊车设施)。

就本戊段而言,"数码港"是指位于薄扶林钢线湾的社区或发展项目,包括其写字楼、中心及商场。

己. 如阁下同意我们就上述戊段所述于直接促销中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请于相关的回条或资料收集表格的方格填上(√)以行使阁下接受促销的选择权。有关之样本如下:

回条 /资料收集表格

本人已阅读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Hong Kong Cyber​​port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之"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包括于直接促销中使用本人的个人资料的部分,并明白当中内容。透过剔选下方空格,本人表明同意数码港(按上述戊段的定义)使用本人的个人资料(主要为本人姓名及联络资料),向本人直接推广数码港的服务、产品、设施、活动、项目及其他主题,详情载列于"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中。请在本表格下方方格内加上(√)并签署,以表示阁下接受"收集个人资料声明"所载的条款及细则。

□    本人同意接收直接促销资料。
□    本人反对使用本人的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用途。

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
日期:

阁下亦可在任何时间致函至下列地址联络我们的资料保护主任,或透过我们直接促销资料内提供的联络资料联络我们,以行使阁下拒绝促销的选择权。

我们的私隐政策及常规

请参阅我们的"私隐政策声明"。

查阅及更改阁下的资料

阁下有权查阅或更改我们所持有的阁下的个人资料。我们可能就管理及处理阁下查阅个人资料的要求向阁下收取合理的费用。如阁下需要查询我们是否持有阁下的个人资料或者需要查阅该等资料或更改阁下的个人资料中的任何不准确的部分,请发送电邮至"dpo@cyberport.hk"或致函至"香港数码港道100号数码港2座6楼"联络我们的资料保护主任。

本声明以英文撰写,并可能翻译成其他语言。如英文版本与翻译版本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