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與數字資產試點資助計劃2.0
區塊鏈與數字資產試點資助計劃2.0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委託、數碼港負責推行的「區塊鏈與數字資產試點資助計劃2.0」(「計劃」),旨在透過加強科技公司與企業合作,加速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區塊鏈及數字資產等具高影響力方案的開發及落地應用。
計劃為科技公司提供發展階段的資金支持,讓其夥拍企業(項目贊助機構),開發及測試切合實際業務需要的區塊鏈及數字資產解決方案。計劃重點支持具示範作用及商業潛力的創新項目,培育標竿案例,加速區塊鏈及數字資產技術在香港各行各業的應用。 每個獲批項目可獲實際項目開支最高80%的資助,資助上限為50萬港元。
首期計劃簡介
數碼港於2025年6月推出首期「區塊鏈與數字資產試點資助計劃」(「首期計劃」),並獲納入財庫局發表的《香港數字資產發展政策宣言2.0》。首期計劃反應熱烈,收到逾200份申請,9個入圍項目中,過半已成功商業化。
基於首期計劃的經驗,計劃2.0為科技公司及企業提供資金支持,開發及測試區塊鏈及數字資產解決方案,加強各垂直行業與科技界的協作,推動更多創新方案落實於真實場景。
有關首期計劃及其獲批項目詳情,請瀏覽首期計劃網頁 。
計劃重點
| 申請期 |
| 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 Funding Support |
| 實際項目開支最高80%,每個獲批項目資助上限為50萬港元 |
| 申請上限 |
| 每個申請者最多可提交3份申請,包括由其關聯實體提交的申請及聯合申請。 |
| 項目完成期限 |
| 獲批項目須於2027年6月30日或之前完成 |
為何申請?
- 資金支持:每個獲批項目可獲最高80%資助,上限為50萬港元,用以開發及測試區塊鏈及數字資產解決方案。
- 夥伴合作:與來自銀行、支付、保險、證券、物流、文化娛樂或其他行業的項目贊助機構共同開發方案,應對實際業務痛點。
- 驗證方案:在真實業務環境中測試解決方案,累積其商業價值的實證。
- 協作共贏:與數碼港生態圈內的業界持份者建立協作及夥伴關係,有助方案於試點後實現商業應用及在業界更廣泛採用。
- 展示成果:獲批項目將於計劃網頁公布。部分獲資助項目及優秀應用案例或獲進一步展示,提升曝光。
立即申請:請將申請文件電郵至 dapilot@cyberport.hk
計劃範圍及申請資格
資助詳情
每個獲批項目可獲實際開支最高80%的資助,每個獲批項目資助上限為50萬港元。資助將分兩期發放:
- 首期資助(50%):於簽署資助協議並提交所有所需證明文件後發放,作為項目啟動資金。
- 尾期資助(50%):於項目完成,且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接納所需報告、文件及聲明後發放。
申請者資格
申請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合資格申請計劃資助:
- 為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在香港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根據該條例第16部註冊的非香港公司;
- 於提交申請前,持有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發出的有效商業登記證;
- 於提交申請前,已在香港開展業務;以及
- 屬於以下其中一類:
- 在香港或海外從事認可區塊鏈及數字資產方案類別範疇內實質業務的科技公司或機構;
- 香港具規模孵化計劃的參與者;或
- 具規模科技公司旗下的新業務。
從事其他主流科技實質業務,並計劃採用區塊鏈相關技術應對現有業務挑戰的申請者,亦會按個別情況考慮。
項目資格
合資格項目須:
- 開發可行的區塊鏈及數字資產解決方案。僅涉及早期活動(例如基礎研究,或未有明確應用的理論探索)的項目並不符合資格;
- 與認可的區塊鏈及數字資產方案類別直接相關;
- 針對香港相關行業所面對的實際問題或痛點,且屬香港市場上未有的應用案例;
- 由申請者與合資格項目贊助機構簽訂書面贊助協議;以及
- 展示高度的商業化應用潛力。
於提交申請前,項目範圍、新組件及整體應用案例不得已由項目贊助機構作商業化生產應用。
項目贊助機構
每份申請均須有一家合資格的項目贊助機構積極參與,並承諾支持項目直至完成。合資格的項目贊助機構可以是:
- 可受惠於區塊鏈及數字資產創新的具規模本地企業;
- 在推動區塊鏈及數字資產應用方面擔當積極角色的本地機構(例如律師事務所、流動性提供者、加速器計劃);
- 受香港金融管理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保險業監管局或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規管的持牌金融機構;或
- 在香港拓展業務的海外贊助機構,其應用案例須惠及香港企業或個人。
有關完整申請資格要求,請參閱《申請人指引及附註》(僅提供英文版)。
主要區塊鏈及數字資產方案類別
申請程序及關鍵日期

| 重要日期 | 日期/時限 |
| 開始接受申請 | 2026年11月2日 |
| 建議完成登記日期 | 2026年12月24日或之前(即申請截止日期前一星期) |
| 申請截止日期 | 2026年12月31日 |
| 項目完成期限 | 2027年6月30日或之前 |
| 提交最終報告 | 項目完成後30個曆日內 |
申請者須將申請連同「提交申請」部分所列的所有所需文件,電郵至dapilot@cyberport.hk。上述日期或會更改,一切以本網頁公布的時間表為準。
評審準則
每份合資格申請均會按其個別優點及個別情況進行評審。審批前,計劃將諮詢由監管機構、學術界及其他相關外部機構成員組成的顧問委員會的建議。評審準則及比重如下:
| 評審準則 | 比重 |
| 業務/區塊鏈及數字資產技術影響力及可衡量價值 | 30% |
| 商業化應用潛力及路徑 | 30% |
| 解決方案架構的創新性及技術就緒程度 | 20% |
| 贊助機構契合度及營運相關性 | 10% |
| 申請質素及實施計劃清晰度 | 10% |
所有申請要求均載於《申請人指引及附註》(僅提供英文版)。
提交申請
第一步|完成申請者登記
申請者須先通過資格審核。建議申請者於2026年12月24日或之前完成登記。請提交:
- 申請人登記表格;
- 截至申請日期前三個月內其中一個月、由主要銀行發出的銀行月結單;
- 截至申請日期前三個月內其中一個月發出的業務營運證明;以及
- 在香港從事實質區塊鏈及數字資產業務的證明文件,例如已簽署的客戶協議、過往區塊鏈及數字資產項目的概念驗證、融資紀錄(適用於尚未產生收入的公司)、認可行業組織會籍、相關獎項或業界認可,或其他同等證明。
第二步|於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提交項目建議書
- 申請表格;
- 項目建議書(請參閱「申請文件」部分的《項目建議書撰寫指引》);
- 與項目贊助機構簽署的贊助協議,須於申請截止日期前簽署,並涵蓋項目範圍、時間表、交付成果及項目贊助機構將提供的資訊科技支援;以及
- 項目簡介影片(3至10分鐘),講解簡報及建議書重點內容,突出解決方案的應用案例、設計、業務影響及效益。
準備好申請?請將填妥的申請及所需文件電郵至 dapilot@cyberport.hk,並於 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提交。
每個申請者最多可提交三份申請,惟各項目須具備不同且獨立的組件或功能,供不同贊助機構採用。每份申請將獨立評審。 有關完整要求及指引,請於提交申請前參閱《申請人指引及附註》(僅提供英文版)附錄二。
